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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齐翔腾达获悉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9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信托对被申请人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的重整申请。齐翔腾达表示,齐翔集团与山东信托之间所涉及的债务,为齐翔集团以公司股票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信托的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公告提及,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齐翔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45.9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6.81%,占公司总股本的39.86%;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81.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6%。齐翔腾达指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新项目建设正常。另外,齐翔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齐翔腾达曾公告,齐翔集团与雪松实业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重大事项。此后在披露进展时,齐翔腾达表示,尽管齐翔集团和公司股权存在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事项,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共同推进潜在购股交易。公开资料显示,齐翔腾达主要从事化工制造板块和供应链管理板块业务,主营各类催化剂等产品以及化工产品。业绩方面,2022年上半年齐翔腾达营收同比减少7.57%,净利润下降近四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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